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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分布式光伏发电贷款管理办法一览

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发电贷款管理办法(讨论稿)

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,落实金融扶贫政策,完善信贷产品,提高信贷服务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》、 《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办法》等制度有关规定,结合全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布式贷款是指由农村商业银行(以下简称农商行)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,用于购买、安装整套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人民币贷款。
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,采用光伏组件,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,以用户侧“全额上网”或“自发自用、余电上网” 运行,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方式。

第四条 本办法贷款的发放应符合国家政策和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要,并遵循“安全性、流动性、效益性”原则。

第二章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准入

第五条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生产商、授权经销直抑产品质量实行准入.制度。原则上每家法人机构合作单位不超过5家。

第六条 设备生产商准入条件: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合规经营;

2、在工业和信息部公告的符合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范围内(含电池组件、逆变器、线缆、配电箱等),且为全产业链(从硅锭到组件)同品牌制造企业;

3、原则上具备省级(含)以上独立研发机构、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;

4、具备工程咨询、设计、施工等相关能力;

5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资质;

6、具备项目安全运行能力和售后保障(运行维护)能力及相应专业技能人员;

7、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第七条 授权经销商准入条件: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合规经营;

2、具备县级(含)以上授权经销资质,并在县域范围内设定固定经营场所,有固定工作人员;

3、具有县域唯一性;

4、生产商委托进行售后服务和运行维护的,授权经销商应有专业技能人员和具备相应能力;

5、农商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第八条 产品质量符合以下标准:

1、电池组件为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A级产品,产品性能符合发电入网标准,原则上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coc)国家光伏领跑者认证,同时提供1 0年工艺质保和2 5年功率有限质保,并已投保相应险种;

2、组装支架采用304不锈钢或铝合金等不锈钢材质,其他配件要有相应防腐、防锈功能;

3、并网逆变器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coc)国家光伏领跑者认证,并提供1 0年以上质保承诺;

4、配电箱须提供光伏专用成套配电箱,不锈钢材质,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闸刀、断路器,浪涌保护器、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等部件,并提供成套配电箱的CCC认证和出厂检验报告;

5、直流电缆采用光伏专用电缆,提供2 5年抗紫外线老化质保证明;

6、农商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第九条 符合准入条件的设备生产商应提供以下资料:

1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(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

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公司章程、企业法人身份证、
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;

2、董事会(股东会)同意建立合作关系的书面授权文件;

3、工程咨询资格证、建筑企业资格证、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。委托第三方承建的,需提供第三方相关资质;

4、安全生产许可证;

5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;

6、产品质保承诺及后续服务承诺文件;

7、产品获准入网发电的批准性文件;

8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,不足三年的,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;

9、提供电池组件、逆变器、线缆、配电箱等相关设备

符合准入条件的的认证证书、质量投保凭证;

1 0、出具售后保障(运行维护)及因项目引起的房屋渗

漏维护的承诺书;

1 1、农商行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
第十条 符合准入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应提供以下资料:

1、书面授权经销书;

2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(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公司章程、企业法人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;

3、董事会(股东会)同意建立合作关系的书面授权文件;

4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,不足三年的,按实际成立年限

提供;

5、农商行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
第十一条 贷款行对设备生产商、授权经销商进行以下调查:

1、核实生产商和授权经销商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、合法有效,内容是否一致;

2、调查生产商和授权经销商的市场地位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资产负债状况,产品是否为知名品牌,产品年发电量、成本收益、抗风险能力等;

3、调查生产商是否属于工业和信息部公告的符合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范围(含电池组件、逆变器、线缆、配电箱等);

4、其他需调查内容。

第十二条 设备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应和农商行及借款人约定以下事项:

1、与农商行签订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银企合作协议(参考样本)》(附件1),并切实履行相关义务;

2、与借款人签订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(参考样本)》(附件2),并切实履行相关义务;

3、同意按照农商行规定缴纳借款人履约保证金,并签订《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》 (参考样本)》(附件3);

4、与借款人签订产品购销合同,开具相关发票;

5、同意为全套设备投保一切意外责任保险,投保金额为投资金额,投保年限不低于贷款期限。

第三章 贷款对象、额度、期限、利率、担保方式及还款方式

第十三条贷款对象。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
1、年龄在1 8周岁(含)以上,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5岁,贫困户可适当延长;

2、户籍所在地、固定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在农商行服务辖区内;

3、拥有适于安装发电设备的场所,如符合安装条件的屋顶、大棚等;

4、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,已签订农商行认可的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(参考样本)》,提交书面并网申请及相关资料(后期须提供同意发电并网的正式批复意见);

5、在农商行开立结算账户,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;

6、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(法人机构根据实际制定详细标准),或虽有过不良信用记录,但并非主观恶意且本次申请贷款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;信用等级在A级(含)以上;

7、农商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